【人事处】关于做好2023年学校产业博士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3浏览次数:2611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我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根据《产业博士选拔与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常纺院人字〔202213 号)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学校产业博士选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已经取得博士学位,在相关行业企业或科研院所等单位从事生产管理、质量检测、国际商贸、技术研发等工作的人员。

二、选聘人数

每个二级学院申报推荐不少于5-8(岗位)

三、选聘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心高等职业教育工作;

2.所学专业或所从事工作与我校开设专业相匹配,系课程建设、专业(群)建设或教学创新团队等建设所需;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创新能力,本人或所在单位与我校有合作意愿。

4.具备以下资质之一者,予以优先选聘:

1)近五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社科奖,或拥有授权发明专利被企业实际应用、并产生重大社会经济效益,或主持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者;

2)近五年,参与所在单位与高校开展产教合作项目,且成效显著者;

3)近五年,曾获得相关人才项目资助或者担任企业技术主管等职务或者有相关技术研发等成功案例者;

4)系我校校企合作单位员工者;

5)其他与上述优先条件等同以及类似条件者。

四、选聘程序

(一)申报设置岗位。各二级学院结合课程建设、专业(群)建设、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等实际情况申报岗位需求;人事处综合专业发展、人才培养、课程建设、教科研团队培育等因素设置岗位。

(二)申报推荐人选。各二级学院广泛挖掘资源,根据产业博士岗位设置情况择优申报推荐产业博士人选。

(三)评选公示人选。人事处综合审核二级学院()申报推荐产业博士人选的条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评选并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学校审批聘用。人事处根据公示情况等报学校审批。审批通过后,学校为产业博士颁发聘书并签订聘用协议,发放产业博士津贴10000/年。

五、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产业博士选聘工作,认真学习《产业博士选拔与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内容,广泛挖掘与充分利用各类资源,落实好产业博士选聘工作。

2.请各二级学院结合专业(群)建设、教科研团队培养等实际情况,提出产业博士岗位数量和要求,填写《产业博士申报书》(附件1)、《产业博士汇总表》(附件4)。

3.请各二级学院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二级学院签章)于414日下班前报送至人事处,电子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805107833@qq.com

联系人:秦自洁;联系电话: 86336072


人事处

202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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