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进一步用身边的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同学不断坚定理想、传承红色基因,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强国有我”青春宣言,团中央、全国学联今年将继续开展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现将推报省级候选人的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活动时间
1.校级推荐阶段(二级学院推荐:即日起至5月23日;学校评选上报:5月23日-5月31日)
2.省级推荐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3.全国评审阶段(7月)
4.总结宣传阶段(9月至10月)
二、活动主题
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
三、奖学金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全国拟评1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全国拟评185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四、报名条件
1.截至2022年7月1日前,正式注册的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原则上上学年成绩与综合排名在班级团支部前30%以内),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五、工作安排
(一)校级推荐阶段(即日起至5月23日)
1.各二级学院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严格把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好本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每个学院推报不超过1人作为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
2.各学院推荐人需经学院党组织同意推荐、公示无异议后,于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15:00前将报名表、汇总表、公示无异议证明(见附件)的电子版及纸质盖章PDF扫描件,佐证材料及相关宣传材料(含个人成绩单、相关年度服务时长证明、个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的相关报道、个人获校级以上证书扫描件)的电子版PDF扫描件,以“学院+姓名+事迹类别”命名打包发送至团委邮箱。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逾期报送视为弃权。
3.其他相关类别评审,上级要求下达后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1.规范遴选程序。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标准,注重深入一线团支部,认真履行团支部、学院逐级推报的程序要求,深入挖掘发现新典型,真正做到全面发动、广泛覆盖。校团委将同步调研各级活动组织发动情况,对组织程序不规范、学生知晓度过低的单位,取消其推荐人选参评资格。
2.注重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活动中,中国青年报全媒体平台将开展“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视频新闻评选活动,各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发动人员积极参与。
3.强化跟踪培养。对本单位推荐上报及获评的“自强之星”人员,各单位要做好跟踪培养。要将此次活动融入学院典型选树及育人工作的大局中,要注重持续用力,通过已培育和已发现的自强之星等先进典型来影响、带动更多的在校学生。
联系人:曹晓旭
团委邮箱:tw@cztgi.edu.cn
附件:
1.20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2.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省级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3.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省级候选人公示无异议证明(样表)
共青团澳门新葡平台网址8883委员会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