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及二级学院:
2022年寒假将至,为认真做好放假前校园安全工作,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树立红线意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的安全与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方式及时间:
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月8日前,各部门应组织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和自改工作,依照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制订符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的安全自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人员、检查范围和隐患整改措施。
2、在各部门安全自查的基础上,保卫处将联合学校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全校安全督查工作。
二、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防火、防盗、防疫、电气安全、危化品管理、食品卫生,以及场所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各项技防、物防措施完好情况等。
三、安全自查、巡查范围:
各部门办公区域、实验(实训)场所、多媒体教室、危化品仓库、教学楼、食堂、学生公寓、变电房等重点场所。
四、安全检查的要求:
1、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应高度重视,牵头制定本部门的安全自查工作方案,部门安全员应主动参与本部门的安全自查工作,积极配合学校的督查工作。
2、各部门在自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自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逐一限时整改,明确整改时间和落实整改人员,对短时间内不能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向学校相关部门反馈并做好落实跟进工作。
3、各部门要将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底、落实到人,切实提高我校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的预防和抵抗能力。
五、切实加强安全教育
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实际,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以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防疫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突出实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各二级学院、后勤保障部安全自查表见附件1、2,其他部门安全自查结合本部门实际及参照附件一、二自行拟定,安全自查表(附件1、附件2)请于2022年1月8日下班前交至保卫处1156刘智雄处。
保卫处
2021年12月24日